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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香港] 律師妨礙司法公正判囚1年

律師妨礙司法公正判囚1年

一名律師處理一宗證券經紀盜竊客戶股票的案件,串謀妨礙司法公正,被判囚12個月。
夏邦蓮(41歲)較早時被裁定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。同案另一名被告伍庭石(58歲),則於較早時承認九項盜竊及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。伍亦於有關夏的審訊中作控方證人,他今日被判監禁14個月。


暫委法官祁士偉於判刑時譴責夏,指其身為一名律師,必定知道自己所作的是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。

廉署較早時接獲「證監會」轉介的貪污投訴,調查其後揭發上述罪行。

案情透露,2004年初,證券經紀伍庭石挪用屬於9名客戶約值53萬元的股票。一名客戶向「證監會」及警務處作出投訴,並聘請夏為其律師以處理有關事宜。

案情又透露,2004年2月16日至20日,夏及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,即煽動該名投訴人向「證監會」及警務處提出撤銷對伍的投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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